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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安全保障 責任保險不可少 2007-04-02 | ||
| 【台北訊】 校園設施安全又亮起紅燈 ! 日前驚傳學生遭學校電動門夾傷事件,再次突顯校園投保責任保險的重要性。 蘇黎世產險表示,目前許多縣市政府已訂有公安自治條例要求許多公共場所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產險業針對學校所販售的責任保險主要為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而電動門夾傷學生顯然學校警衛確有疏忽過失,此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 公共意外責任險之主要保障內容包括因下列事故造成業者對第三人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行為於營業處所發生意外事故 - 營業處所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發生意外事故 另由於學校風險種類繁多,目前產險業針對學校還販售「各級學校暨幼稚園責任附加條款」,以擴大承保校園風險。該附加條款主要擴大保障內容包括:校方提供之交通工具在接送上下課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提供之食品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在其照顧管理期間,學童遭受失蹤或綁架事故,但僅限未滿十四足歲之學員;或舉辦校外教學或活動(不包括海外)所發生之意外事故等。 由於產險業可加貼該附加條款以擴大原有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因此蘇黎世產險特別提醒業者於投保時應詳加注意是否有加繳保費擴大該承保範圍。 至於保險金額,一般標準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傷亡最高理賠200萬元,而保險費計算則會依學校性質、校園面積及學生人數等而有所不同,以一般中小型學校為例,一年保費僅約4-5千元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