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保險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保險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業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本公開資訊各項保險商品內容僅供參考之用。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各項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及理賠事項等詳細內容,敬請詳閱本公司所出具之正式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依99.02.01新修正保險法107條規定,以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其人身保險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其滿15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備註說明:
1. 承保內容、不保事項與理賠事項包含在下載檔案的內容中。
2.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與文號包含在下載檔案的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