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
| Q:何謂「意外傷害事故」? | |
| A: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
| Q:何謂「海陸空大眾運輸工具」? | |
| A:指領有合法執照,具有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含加班班次)、固定場站及固定費率,對大眾開放且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交通運輸工具,不包括僅供公私立特定機構、團體或個人專用之包車、包機或包船。 | |
| Q:「火災意外身故」中所謂火災之定義為何? | |
| A:直接因所處場所遭遇火災所致者。 | |
| Q:何謂燒灼燒傷給付? | |
| A:灼傷係指火或化學物品所致之燒傷,不包括曬傷或皮膚過敏所致之皮膚傷害。灼傷之面積比例依領有合格執照醫師之認定為準。 | |
| Q:十四歲以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可否投保DOUBLE PA或三倍安心? | |
| A:否,不論是DOUBLE PA或三倍安心皆不予承保14歲以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且被保險人須為本國藉人士,年齡為年滿14足歲至70足歲。 | |
| Q:DOUBLE PA及三倍安心承保之職業類別為何? | |
| A:二項意外傷害保險專案皆承保職業類別一至四類為原則,若其中有拒保性質人員須依蘇黎世產險公司傷害保險職業分類表為準。 | |
| Q:若被保險人如有二種以上的職業,應以何為準? | |
| A:被保人須告知職業類別等級較高者為核保標準,且若職業有異動時,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如日後職業變更且變更後職業屬拒保資格者,請務必通知蘇黎世產險公司辦理退保(退還未滿期保費)。 | |
| Q:投保DOUBLE PA或三倍安心時,須體檢嗎? | |
| A:不須體檢。 | |
| Q:若被保險人不識字,應如何投保? | |
| A:可由其他人代填相關資料,但被保險人簽名欄須蓋被保險人印章,並加上一位見證人簽名;或蓋被保險人右手大拇指指印,並加上二位見證人簽名即可。 | |
| Q:若為未滿20歲之成年人,則是否表示僅需要法定代理人或其監護人簽名,本人不必簽名即可投保? | |
| 意外傷害保險適用對象14-70 歲。14-20歲之未成年人投保, 仍須先簽名表示同意, 但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故需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監護人簽名表示同意後, 本保險契約才有效(已婚者不在此限)。 | |
| Q:台商或經常往返台灣大陸之人士是否可投保? | |
| A:否。 | |
| Q:受益人是否可變更? | |
| A:可以,須填批改申請書。 | |
| Q:若被保險人本身跌倒受傷,於申請理賠時,如何提供『意外事故證明』文件? | |
| A:意外事故證明:例如車禍之警方報案證明、火災之里長證明,若於自家中跌倒則因無事故證明,故當事人舉證或保險公司事後確認皆不易,保險公司必要時輔以現場訪談、瞭解傷勢輕重、醫院急救、合理治療情形、及有無既往病症…等加以研判是否屬於意外事故。 | |
| Q:各項給付之受益人為何? | |
| A:身故給付:被保險人可指定其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為受益人,若未為指定則以其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殘廢給付:被保險人本人。 意外醫療給付:被保險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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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被保險人搭乘交通運輸工具因交通事故兩車相撞,爆炸起火而身故,應請領何項之身故保險理賠金? | |
| A:所詢問題係指”交通”運輸工具(非”大眾”運輸工具)且發生火災身故, 不論何種原因, 本公司將以符合特定事故保險金額中之孰高金額給付之。 | |
| Q:若於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職業已變更(該職業不承保)卻未告知保險公司,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是否會理賠?會退保嗎?且如何退保? | |
| A: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如日後職業變更且變更後之職業屬不承保者,被保險人務必通知保險公司辦理退保。如未通知,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且保險事故之發生與被保險人未告知之職業有直接關係,本公司將不予理賠並終止該保險契約,另自事故發生日起按日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 |
| Q:意外傷害保險承保之意外事故,是否有國內外之限制? | |
| A:否。 | |
*其它相關規定皆依保險單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