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綜合保險
台財保第871881901號函核准
《 一張多重保障的保單, 可免除天災人禍之憂慮》
天災人禍,已成為現代生活中的極大威脅, 日常除竊盜、火災事故頻傳外, 每年颱風、地震、洪水及電擊災害等亦不斷發生。 這些不定期的禍患,萬一不幸遭受波及,均將使您蒙受嚴重損失。不謹影響日常生活且為家人帶來無限憂煩。蘇黎世產物保 險特推出「個人居家綜合保險」,可提供全面的居家生活保障,讓您輕鬆投保,闔府安全,共享無憂無慮的美好生活。
保障您於旅途中,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個人殘廢或身故之保險。
蘇黎世產物保險
關心您的家居生活
個人居家綜合保險計劃
一個讓您無後顧之憂的居家生活保障
保障內容
| 基本保障 | ||
|---|---|---|
| 保障項目 | 承保範圍 | |
| 財物損失保險(傢俱衣李) | 1.火災 2.閃電及雷擊 3.爆炸 4.地震
5.颱風及洪水
6.消防設備之滲漏 7.水漬 8.竊盜 9.航空器墜落及機動車輛碰撞 10.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 11.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 |
|
| 災後補助給付 | 補助項目 | 給付金額(每一事故) |
| 災後清理費用 | 以財物賠償總額之5%為上限 | |
| 臨時生活費用 | 每日3000元最高以30天為限 | |
| 搬遷補償費用 | 最高以15000元為限 | |
| 減低損失費用 | 合理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 |
| 信用卡(簽帳卡)重置費用 | 最高以5,000元為限 | |
| 住所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 保障個人住所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產損失。 | 保險金額同財物損失的保額。 |
選擇性保障(可額外加保)
承租人賠償責任附加條款:
若是租屋族群, 如發生因承租人疏失而引起的意外事故,造成房東的損害, 並受房東賠償請求時,即可獲得保險公司最高100萬的理賠,承租人可利用這筆理賠金額來賠償房東的損失,您不需煩惱對房東的賠償金。
※ 不承保之財物:古玩、藝術品、有價證券、貨幣等….;另有限額承保之規定如:金銀條塊及其製品、珠寶等,損失最高以傢俱衣李保額20%為限。
※ 竊盜之損失,每一事故最高賠償限額以傢俱衣李保額30%為限。
※ 因颱風洪水、地震所致損失,累計賠償最高以30萬為限。
費率表(下表均為一年期的保單費率)
| 基本保障(財物損失險&災後補助給付&住所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 | 單位:新台幣元 | |||
|---|---|---|---|---|
保險金額 |
50萬 |
100萬 |
150萬 |
200萬 |
保費 |
1,576元 |
2,555元 |
3,533元 |
4,506元 |
選擇性保障(承租人賠償責任附加條款)
保險金額固定為100萬元,保險費為750元